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-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-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更好完成学校本年度信息数据采集工作,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目标
信息数据采集是监测和评估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、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和管理决策能力的重要工具,务必予以高度重视。有关单位务必做好人员安排、组织协调、督促检查等工作,按照“谁采集、谁审批、谁负责”原则,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准确性、全面性和严肃性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本年度数据采集任务。
二、数据统计时间段
数据统计的时间段为:2022年 9 月 1 日—2023 年 8 月 31 日, 即 2022-2023学年。特别注意,“2.11财务数据表”的有关数据按自然年度采集,即 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。
三、工作进度及责任分工
数据采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:源数据表的采集、基础数据表采集和专项数据表的采集。必须先完成源数据表的采集,基础数据表和专项数据表采集工作才能开展。整体时间安排见下表(表1),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见附件 1。
表1:数据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
序号 | 具体安排 | 工作截止时间 | 责任部门 |
1 | 数据平台服务器部署、系统安装和配置 | 8月30日(已完成) |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|
2 | 数据表采集人及审核人确认、分配及数据源表等相关准备工作 | 9月1日前(已完成) |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、各有关单位 |
3 | 发布数据采集工作通知 | 9月1日 |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|
4 | 发布源数据表和基础数据表采集通知 | 9月2日 |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|
5 | 数据采集动员暨培训会议 | 9月6日 |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|
6 | 源数据表采集、导入及审核 | 9月10日前 | 0.1.1新增专业基础信息——教务处 |
0.1.2课程设置基础信息——教务处 | |||
0.1.3校内教师基础信息——人事处 | |||
0.1.4校外教师基础信息——人事处 | |||
0.1.5在校生基本信息——教务处、学生工作部 | |||
7 | 基础数据表的采集、导入及审核 | 9月15日前 | 1.1.1学校概况——党政办 |
1.1.2联系表——党政办 | |||
1.1.3内设机构——自动生成 | |||
1.1.4占地面积——后勤处 | |||
1.1.5教学仪器设备——后勤处 | |||
1.1.6馆藏图书——图书馆 | |||
1.1.7学校获奖——党政办 | |||
1.2专业(3张表)——教务处 | |||
1.3.1课程设置——教务处 | |||
1.4教师(2张表)——人事处 | |||
1.5.1 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信息表——教务处、学工部 | |||
1.5.3 在校生数量表——自动生成 | |||
1.5.4 当年9月份入学新生基本信息表——学工部(9月26日前) | |||
1.6企业——就业创业处 | |||
8 | 专项数据表的采集通知 | 9月16日前 |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|
9 | 专项数据表的采集及审核 | 9月26日前 | 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 |
10 | 数据汇总、沟通完善 | 10月10日前 | 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 |
11 | 核心指标呈报校务会审批、数据修正、完成平台上报工作 | 10月15日前 |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|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负责人为数据审核人,请务必对本单位相关的数据采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,审核数据时严格把关、统筹考虑,请勿简单地批量审核。各二级学院审核人只审核本学院所采集的数据,请勿随意审核其他单位的数据。
2.各单位指定的采集人具体开展本单位相关的采集工作,采集人应加强操作学习、主动沟通协作,确保对字段含义理解无误、填报口径一致、数据全面准确。请务必注意采集工作截止时间,提前完成采集,为审核人预留出审核时间。数据结构与字段说明请查看附件2或平台中的“操作说明”。
3.2023年数据采集平台的网址、账号密码、操作方法见附件3。
4.使用单表导入模板批量导入的数据,请务必严格按照数据模板的要求规范填报每个字段的数据,导入方法见附件3。
如有需要可参考去年 2022 年数据情况 (平台选择采集年度2022年即可查看,或与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衡伟联系)。
工作联系人:衡伟,联系电话:7769389。
附件:1.2022-2023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工及工作进度安排表
2.2023年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平台相关字段注释
3.2023年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平台操作指南
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
2023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