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年数据采集平台“专项数据表”采集及审核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经前期工作,目前在校生、专业、课程等“源数据表”和“基础数据表”已基本录入完毕。现组织开展“专项数据表”的采集、审核工作。请各单位按照《责任分工与进度安排表》(附件1)及时开展工作,本轮“专项数据表”的截止时间为9月26日(下周二),请务必在此之前完成填报、审核。数据采集平台操作方法见附件2,相关字段释义见附件3。
一、专项数据采集工作安排
(一)数据统计时间段
2022年9月1日—2023年8月31日,即2022/2023学年。“财务数据”相关表格数据按自然年度采集,即2022年1月1日—2022年12月31日。
(二)平台登录方式
1.校内登录:输入网址http://172.18.2.51 可直接访问,或由OA首页“常用网址”中的“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平台”访问。
2.校外访问:VPN资源列表中点击相应的链接。
3.账号及密码:2022年已登录过系统的校内教职工,账号为八位工号,初始密码与工号相同。2023年初次登录系统的校内教职工,账号为八位工号,密码为:姓氏拼音(首字母大写)+@+工号,如,姓名:张三,工号:11111111,密码为:Zhang@11111111。
4.发规处已为各单位的数据采集人、审核人在平台上预设好责任分工,请根据分工完成好相应工作(附件1)。
二、教师个人填报注意事项
本轮大部分表格由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根据分工安排进行填报,请按时按质完成好填报工作。个别表格如确需教师本人填报,请注意以下事项:
(一)预计涉及到教师个人填报、核对的表格有:《1.4.1校内教师基本信息表》《2.1.1授课表》《2.15.2校内教师教科研业绩》。可由有关部门、二级学院统一填报,也可由教师个人填报。如需教师个人填报,请及时通知教师,并做好指导把关,确保符合填报要求。
(二)以上三个表格的填报工作安排如下:
1.《1.4.1校内教师基本信息表》已导入平台,由人事处通知行政人员、各二级学院通知所辖教师,及时登录平台核对、更新个人信息,并提醒教师在完成后务必点击“提交”。
2.《2.1.1授课表》由各二级学院安排校内人员授课信息的采集方式,校外人员授课情况则建议由各学院综合办统一填报,务必保证所有开设课程均有人授课。
3.《2.15.2校内教师教科研业绩》由2.15.3至2.15.11共9个分项表格进行采集,采集完成后自动汇总形成。建议由教师本人填报。人事处通知行政人员、各二级学院通知所辖教师登录平台填报,人事处、科研处分别进行审核。
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责任分工及时间要求,及时组织完成填报、审核任务,确保数据全面准确,有效反映我校办学水平。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发规处衡伟(7769389,嘉则楼504)。
附件1:2022-2023学年数据信息采集责任分工与进度安排表
附件2:2023年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平台操作指南
附件3:2023年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平台相关字段注释
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
2023年9月20日